校考省(市)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
考生在获得所在省(市)相应层次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后,参加我校在该省(市)举办的艺术类校考并取得合格证,在上述考生范围内,对于达到该省(市)相应批次艺术类文化控制分数线者,依据我校测试的专业课成绩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,专业课成绩相同者,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
3、校考其它事项。
(1)招收考生科类:文理兼招
(2)考试科目:素描、色彩
(3)校考合格证发放比例:1:4,即按最终招生计划的四倍发放合格证。
(4)我校校考成绩对于最终投放到相应省(市)的各艺术类专业通用。
(5)我校将于4月初将校考成绩发布到华北理工大学校园网http://www.ncst.edu.cn,考生可根据报名序号查询本人成绩及名次。合格证书以特快专递形式寄发,其他考生不再邮寄成绩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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